2025.03.03 “缺斤少两”“计量作弊” 最高可罚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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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《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,集贸市场“缺斤少两”“计量作弊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欺诈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。《办法》要求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、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,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,以及未经检定、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等。同时,《办法》明确,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、纵容的,处5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0万元以下罚款。